文化同化中的道德观和基督教
文化同化中的道德观和基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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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ormed Training Class 改革宗培训班 2023: Message 2 - Moral Relativism vis-a-vis Ethical Basis
引言
在现代社会中,文化同化的现象越来越普遍。我们生活的地方,无论是新加坡还是其他地区,都受到了西方文化的影响。这种影响在互联网的连接下发生得更加迅速,思想、观念和信仰都在被分享和传播。在这个背景下,我们需要思考自己在道德观和基督教信仰方面的立场和位置。
1. 道德相对主义的观点
道德相对主义是一种观点,它认为道德没有绝对的原则,而是随着时间、文化和个人的变化而改变。根据道德相对主义的观点,道德准则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标准用来衡量对与错。这种观点在当今世界越来越受到接受和采纳。
2. 基督徒的伦理基础
作为基督徒,我们相信伦理有一个绝对的根基,这是基于我们的信仰和上帝的旨意。我们相信上帝赋予了我们一个基本的哲学和价值体系,用来决定对与错。我们的道德观建立在上帝的真理和教导上,这给予了我们绝对的道德准则。
3. 道德相对主义的挑战
道德相对主义的观点在当今社会中越来越流行,但它是否能经得起伦理基础的考验呢?这是一个重要的问题需要探讨。尽管道德相对主义声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真理和道德标准,但它忽略了一个关键点:道德的绝对性。
基督教教义教导我们,道德不仅仅是随着时间和文化的变化而改变的。我们相信道德的根源是上帝,上帝的属性是绝对的良善和公义。道德的标准不是随意变动的,而是基于上帝的永恒真理和他对人类的旨意。
道德相对主义的观点可能会导致道德的混乱和不确定性。如果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偏好来决定什么是对与错,那么道德准则将失去其约束力和普遍性。这可能导致道德的相对化和道德观念的碎片化,使社会无法建立起共同的价值观和道德规范。
4. 基督徒的立场
作为基督徒,我们承认上帝的绝对权威和他对道德的定义。我们相信上帝的旨意是我们道德观的基础,他通过圣经和耶稣基督的教导向我们揭示了正确的道德准则。我们相信道德的真理是普遍适用的,不受时间、文化和个人意愿的影响。
基督徒在文化同化中面临着道德观和基督教信仰的冲突。尽管道德相对主义的观点在社会中得到广泛接受,我们需要坚守我们的信仰和道德准则,不被外界的影响所动摇。我们应该以爱和理解的心态对待周围的人,努力传达基督的真理和爱的信息。
5. 寻求道德真理的指引
在这个快速变化的世界中,我们需要感恩拥有道德真理的指引。道德的真理不仅仅是个人的选择,而是基于上帝的智慧和正义。我们应该学习如何按照正义的真理思考和行动,不被文化的影响所左右。
上帝通过他的话语和灵的引导给予我们道德的指引。我们应该研读圣经,寻求上帝的智慧和力量,以在这个多变的世界中过上合乎他旨意的生活。同时,我们也可以通过参与教会和与其他基督徒的交流互动来加强我们的道德观念和信仰。
6. 原文
我们要谈到两大观点的冲突,那就是伦理的基础和道德相对主义。没有质疑的,我们基督信仰是对伦理有绝对的根基的。虽然我们基督徒相信有一个基本的哲学和价值体系来决定对错,这也是上帝的旨意告诉我们的。但是你看看,道德相对主义已经越来越被世界接受和采纳。但是这个道德相对主义能够经得起这个伦理基础的考验吗?我会带你去了解一部分的这个信息,让我们知道。
我会再次提醒你这个信息,让我们知道,在这堂课的前面这个部分,我会先跟大家分享道德相对主义,然后我就会提到伦理的基础。所以,道德相对主义这个观点让我们知道,他们所提出的是这个道德方面没有绝对的原则,也就是说,他们认为在这个世界对人类来说,没有存在这道德的绝对水准,所以我们只有一些一直在改变的原则和规范。
我也发现在很多人心中,这个这样的观念已经很渗透了。上一课我提到一个压力桑纳基督教大学所做的一项研究,如果你还记得,那时候我分享到这个研究显示,有85%拥有圣经世界观的人拒绝对道德准则的存在这种观点,来自道德相对主义,并且在我们这个时代非常流行。
但是其实,自从人类堕落以来,道德相对主义的精神就与上帝为敌。罗马书提醒我们,人类堕落的性情是人陷入邪恶之中,然后在各方面都压制神的真理。但是他不是以直接明显的方式这么做,他并没有说没有真理,但是他说每一个人都有真理,所以真理是相对性的。他并没有说不需要道德,但是他说道德是随着文化和民族一直在改变的,所以很自然的假设就是没有绝对的标准可以用来衡量道德,所以没有人有资格说另一个人是绝对的对或是错,因为每一个人在任何特定的时间都可能是对的,也可能是错的,因为对错的标准一直随着时间在改变。
但是这种说法有伦理的基础吗?所以我们常常被带回到一个非常基本的问题,关于神的存在的基本问题。所以,道德,我们谈到神时,我们不是在谈论一个从人类文化中被造出来的神,而是一个永恒的神,他的品性和属性是绝对的良善和公义。
所以,我会在这几个月内为了解决了你为了解决的问题。所以今天我要跟大家分享为什么伦理如果要有一个坚实的基础,就必须建立在神的存在和神的道德属性之上。
首先,我们要认识到道德相对主义的困境。如果我们接受道德相对主义,那么我们无法提供一个统一的道德准则来判断行为的对错。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和意愿来决定什么是对的和错的。这种情况下,道德的稳定性和一致性就无法得到保证。我们将陷入一个道德混乱的境地,无法解决伦理问题。
其次,道德相对主义无法解释道德的起源和目的。如果道德只是人类的主观意愿和文化习惯所决定的,那么我们无法解释为什么不同文化和不同人群会有不同的道德观念。为什么有些行为被认为是普遍的道德准则,而有些行为则被视为道德错误?只有通过承认神的存在和道德属性,我们才能找到一个统一的道德基础,解释道德的起源和目的。
最后,基督信仰给我们带来了道德的绝对准则。作为基督徒,我们相信上帝是绝对的道德标准。上帝的话语和教导告诉我们什么是对的和错的。我们相信上帝的旨意是我们的道德准则,而不是任意的主观判断。这种信仰使我们能够在道德判断中拥有主权,不受道德相对主义的影响。
综上所述,道德相对主义无法提供一个稳定、一致且有根据的道德基础。只有通过承认神的存在和道德属性,我们才能建立起一个坚实的伦理基础。作为基督徒,我们可以在上帝的旨意中找到道德的绝对准则,并在所有的道德判断中保持主权。这是诱惑的根源,我们需要认真思考和探讨这个问题。
如果他存在,我认为他的存在具有意义,而我的存在则没有那种情感、需求和意义。我认为他可以做更多的事情,或者说他可以为我提供更多的意义。无论我对他的主观情感、需求或理解如何,都无法使他变得更真实或不真实。我也没有能力创造他或消灭他。因此,我告诉他,这不是我们两个人都可以对其进行评判的事情。我们中只有一个人是正确的。
然而,这位先生所持有的感性观点并不被广大接受的相对主义者所接受。通常,相对主义者持有这种观点。但是,师傅罗说了一句非常有趣的话,他说好消息是伤人们说他们不相信绝对真理时,他们也并不是绝对相信这个观点。
实际上,你不需要花五分钟就能意识到,我实际上是在自己的意义上存在。我们在这里实际上活着,不需要超过五分钟,我们就会意识到我们的思想实际上是在某些基本法则的前提下运作的。因为一些基本的律法不断地引导人类的思维,使人们作出判断。
如果有人偷了你的东西,你会说他所做的是不对的。所以,如果有人破坏生态系统,污染空气,烧毁森林,酸化海洋,你会说这是不对的。如果某人说,如果是这样说,是不对的,那个人是不对的。我会一直说,我有一些事情,我会有某些事情的道德理由去偷窃。我有一些事情,我会有道德的理由为了我认为是正确的短期利益而破坏气候。所以,这些都是对论者所需要面对的问题。这就是道德相对主义者。
当人们否认绝对真理或绝对道德时,他们只是主观地和选择性地否认它。人们确信地否认它。实际上,反对上帝存在的论点背后真正的驱动力并不是人们很关心上帝是否真的存在,而是人们最关心的是他们所做的是否合理和能够被接受。
道德相对主义之所以如此受欢迎,是因为人们想做他们想做的事情。无论人们此时想做什么,无论他们有什么偏好或希望做什么选择,他们都不想被告知这需要伦理的基础。人们想知道他们要做的事情,以及他们正在做的事情是否合理和可接受。
因此,无论是同性恋是否合理、是否正当,还是安乐死是否合理,购买股票是否合理,人们都在关心并希望得到接受。无论人们的观点如何,他们都不想被告知这需要道德的基础。因此,道德相对主义在这方面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支持。
道德相对主义者最深切的愿望之一是,他们认为有些人在行为上追求自己感觉良好或不感觉良好的效用最大化。他们相信,这些人将个人利益置于第二位,将自己的眼神专注于细节,邀请那些追求个人幸福的人生。这就是为什么他们如此肯定和坚定地支持道德相对主义。
换句话说,道德相对主义是人类对善恶最邪恶的一种尝试。它原本是一种自我辩解。这种访福是一张职兆,允许自己摆脱束缚自己行为的律法。陀思托耶夫斯基,一位19世纪著名的俄罗斯小说家,同时也是一个正统基督徒,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他说,如果没有上帝,我们什么都可以做。因为一切事情最终都不重要。伦理就会成为一场关于习俗的真战,或者是一场关于道德的真战,一场人把自己的欲望立为这个世界的法律的真战。
我相信我们很多人也熟悉马克思。他不相信神的存在。他赞同陀思托耶夫斯基的观点。他说,所有的法律基本上无非是统治、阶级、经济利益和个人愿望的边缘。他认为法律的制定是为了控制群众,防止那些缺乏的人、反抗的人、拥有的人并剥夺他们的财产和权利。所以他并不相信法律与神圣立法有任何关系。他相信法律是根据人类习惯制定和解释的,为了控制人类的行为。这些法律在现实中并没有终极的基础,因为对他而言并没有终极的存在者,所以也没有终极的规范。因此,基于这样的信念,他接受了道德相对论的立场。
另一个例子是法国著名哲学家萨特。他是20世纪初的思想家,也是马克思主义者。如果您读过萨特的著作,您会知道他非常强调人类的自由。他认为自由不仅仅是能够在不同选项之间进行选择,而是人类存在的本质。然而,他也承认存在着一个超自然的存在者,即正统统治宇宙,并对人类行为进行判断。因此,他对于上帝的存在有这个过分简化的宣称,认为人的自由使得上帝的存在变得不可能。他认为,人的意志受到人的罪性的影响,所以怎么能够说有一个终极的统治者用他的质疑来裁决我们呢?但是,我们拒绝的意义又是否简单呢?
综上所述,道德相对主义者认为道德是相对的,没有终极的规范或绝对的价值观。他们认为道德取决于个人或社会的观念和习俗。这种观点在一些哲学家和思想家中得到了支持,尽管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理由和观点来支持道德相对主义。
根据对萨特的研究,我们可以了解到他的每一个想法都是基于上帝不存在的前提出发的。因此,Sajja的道德观使得否认上帝成为必然。一位荷兰的哲学家反驳说,萨特的道德论是人必然否认上帝,因为他必须否认神的存在。换句话说,他对神的否认并不是出于严格的神学研究和事实主张,而是一种偏见。因此,如果一个人想要过不道德的生活,他首先必须说服自己并不是不道德的。因此,他必须先否认有一位道德的神的存在。这也反映了我们当今社会的道德态度。
关于墮胎(堕胎),我们可以思考一个重要的伦理问题。如果您还不知道,在1973年,美国将墮胎合法化,然后在次年1974年,新加坡正式合法化墮胎。实际上,新加坡是亚洲最早实行这一政策的国家之一。但是,一些思想家对此进行了一些有趣的观察。
在1950年代,教会中的神学家们可能在神学观点上存在许多分歧,但他们在1950年代都一致同心,认为墮胎是邪恶的选择。在那个时代,墮胎不仅被教会视为邪恶,而且被整个社会所谴责。因此,通常只能通过找一些不合法的医生进行墮胎,这也是被法律禁止的行为。墮胎在文化传统中也是一个禁忌,整个社会都反对墮胎,这是不容置疑的。
然而,几十年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的变迁,人们开始支持墮胎权利。现在,墮胎已经成为一种长期被接受的选择,而不再是社会中令人震惊的邪恶行为。这种观念的转变反映了社会的意识变化。我们可以看到,曾经反对墮胎的伦理观念已经消失了。
总的来说,萨特的道德观与上帝的否认相关,而墮胎的道德观念在不同的时代和社会中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些观点和现象都是哲学和伦理学中值得深思的重要课题。
我们可以看到各种倫理理論的兴起,试图调整人们的观点。我们也看到原本被视为极其邪恶的事情现在却不再被认为是那么不可接受,甚至有人会说这是一种进步。实际上,这些问题现在被视为正当的讨论,并受到捍卫。在这里,我想特别提到我们经常对倫理感到困惑的地方。
我们可能会在道德问题和法律问题之间感到混乱。我们可能会有一种在法律上允许的事情在道德上是否正确的疑问。在这里,我们需要非常准确地区分道德和法律。法律是民法允许的事情,是短期内最重要的规范。通过国家的法律政策、程序和机制,我们可以在某种程度上确定我们的法定权利。因此,如果国家的法律允许某种做法,我们可以说人们有合法权利去这样做。
例如,他有合法权利结婚,他有合法权利起诉某人,或者有合法权利经营夜生活生意、烟草生意等等。同样,他也有法律的权利,不举报他所看到的犯罪行为,或者对有需要帮助的人不关心。他认为我不需要帮助每一个人,这是我合法的权利。因此,执法机构不会因为我做或不做某些事情而对我处以罚款或将我送进监狱。
然而,我们必须区分法律权利和道德权利。除非我们假设法律所允许的一切在道德上也是可以被允许的。如果我们这样说,我无法看出我们如何证明我们是有道德的人。因为这就意味着道德权利的唯一定义就是法律权利。
总的来说,倫理和法律之间存在着复杂的关系。法律规定了我们的行为范围和权利,而道德涉及更广泛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我们需要在遵守法律的同时,思考和追求符合我们个人和社会的道德标准。
有人认为只要你不违法,你可以做任何事情。只要你不违法,你就有自由去这样做,你有理由这样做。换句话说,无论国家如何决定,选民如何决定,那都会成为法律。而任何法律都会自动被富有道德权利。很多人持有这种观点。然而,在基督教伦理学中,我们并不是这样认为。
从基督教的角度来看,法律权利和道德权利存在显著的差异。即使一个国家和社会赋予人们做某件事的权利,这并不意味着这个人自动拥有道德上的权利去这样做。因为有太多的国家允许人们做神禁止他们做的事。因此,作为基督徒,我们不应该认为在法律制度的怀抱里我们是安全的。
在基督教伦理学中,我们必须严格思考我们在对错方面的立场。圣经明确地说婚姻是上帝所设立的,并受神的命令管理。神在设立婚姻时并没有说你尽管结婚,做你喜欢做的事情。神制定了婚姻的条件,神指示人们考虑要与怎样的对象结婚。神也给出了禁止犯奸淫的律法,他也制定了有关离婚的律法。
因此,在这里我们从相对主义和绝对主义的角度来看待道德问题。在接下来的小组讨论中,我希望大家可以深入探讨有关法律权利和道德权利的课题。
我们要思考的一个问题是,法律允许你做的事情,但神不允许你做。同时,还有一个更难思考的问题,即国家或社会的法律禁止你做的事情,但却是神要你做的。这是一个非常有趣的讨论。我已经分享了相对论的观点。你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人相信什么吗?我们要进入这堂课的第二部分,我要谈论伦理的基础。如果道德不是相对的,而是基于绝对的伦理原则,我们现在要问的是,伦理的基础是什么?
如果你有圣经,请参考创世记第二章第一节。现在我要引用创世记第二章第一节:“天地万物都造齐了。” 这意味着,神创造了一切,从神的眼中看,一切都是完美的。接下来,我们看到在第16节中,当他们犯罪时,神拯救他们并将他们从敌人的手中解救出来。例如,在艺术上,他们被解释为以森林人形的事物,忘记了神,去崇拜偶像和虚假之神。
现在我们要问,以色列人在神的带领下度过了多少年?以色列人的历史中,有一个时期没有君王统治。在旧约中,我们看到了以色列人历史上没有君王的时期。那时,人民是由神所拣选的领袖统治的。在危机时刻,神兴起他们来领导他的百姓。那时的以色列还不算是一个国家,更像是一个由不同部落组成的联邦。在危机来临时,神会给他们像申言者底波拉或士师参孙这样的领袖来帮助他们。
如果我们看到历史的那段时期,每当一个领袖兴起时,我们都会读到一句不断重复的话。在圣经中,我们一次又一次地听到这样的话:“以森林人又行,一二华眼中看为二的事。” 这里圣经的记载显示了一种审判,一种道德的审判。然而,这个审判是负面的,它说神的百姓犯了在神眼中看为恶的事。所以,我们刚刚讨论了道德相对主义,我们在当今时代也看到人们对善恶有不同的看法和相对的对话。但是,神说他们所做的是恶的。所以我们要问,什么是恶?在我的时代,有一个非常受欢迎的口号出现在一些广告中,就是“尽管去做”。这是一个非常出名的运动口号,这句口号的含义是你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做任何事情,你认为什么是正确的就去做。几乎成为每个人的道德准则。
我当时也被吸引了,我有这个运动品牌的衣服和鞋子。我记得有一次我和我的朋友去打篮球,但我们并不会感到内疚,因为我们在心中鼓励自己“尽管去做”。然后,20年后,这个体育口号变成了什么?“我能,我可以”。这意味着我可以做我想要做的一切,不要让任何事情阻止你。这些口号并没有完全从我们的文化中消失,它们只是经历了一次转变。
什么时候会被吸引?对我的孩子来说,可能会被“尤漏你只活一次”这句口号所吸引。你可能会问,这些如何相互配合?我可以不停地告诉你,“你只能,尽管去做,我能”,然后不要让任何事情阻止你,因为你只活一次。你看,这些都是同一套思想,人们要随心所欲地生活和形式。
然而,我们必须认识到,道德并不仅仅是基于个人的主观意愿。作为基督徒,我们相信道德的基础是神的绝对原则,而不是相对主义。我们需要寻求神的旨意,并根据圣经的教导来确定我们的行为。我们应该在法律和道德之间寻求平衡,尽力遵守神的道德标准,而不仅仅追求个人的欲求和享受。
在当今社会,道德相对主义的观念普遍存在,人们倾向于根据自己的喜好和利益来确定道德标准。然而,这种相对主义的观点会导致价值观的混乱和道德的滑坡。如果每个人都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没有共同的道德准则,社会将陷入混乱和无序。
相反,道德的基础应该是普遍适用的原则和价值观,超越个人的欲望和利益。基督教教义教导我们要遵循神的旨意,尊重他所设立的道德规范。这意味着我们需要审视自己的行为,确保它们符合神的要求。
道德的審判并不仅仅是关于个人的行为,它也涉及到社会的行为和价值观。神的审判是基于他对善恶的标准和正义的原则。当我们背离这些原则时,我们将面临神的审判和后果。因此,作为基督徒,我们应该努力寻求真理和道德的准则,不仅仅追求个人的欲望和利益。我们应该以神的话语为准绳,以基督的榜样为目标,去塑造我们的价值观和行为。
总而言之,道德的審判不仅仅是个人行为的问题,它涉及到整个社会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相对主义的观点可能会导致价值观的混乱,而基于神的绝对原则的道德观念能够给予我们正确的方向和指引。作为基督徒,我们应该寻求神的旨意,并努力按照他的道德标准行事。
在世世代代中,人们都在做他们想做的事情,并从中找到力量和动力。然而,在这个过程中,他们的行为可能在神的眼中被视为恶。尽管周围的人可能认为无所谓,但是在上帝的眼中,这些行为被视为恶。因为神将这些行为视为恶,所以它们具有客观的恶性。这导致了神对他们的审判。
我们在世世代代中看到的模式是,由于人们的行为始终是邪恶的,他们将遭受不仅仅是上帝审判的评估,还将遭受上帝审判的行动。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可以一致地看到,神通过将他的子民交给敌人来审判他们。他们在敌人的侵略和暴政下遭受了巨大的苦难。我们不能说这是巧合,因为这些事件都有连贯性。
结果是,以森林人会呼求耶和华,然后神会兴起一位救世主来拯救他们,他们会非常感激并赞美上帝。但很快,在下一段经文中,我们又会看到以森林人的行为在神的眼中被视为恶。这种模式将一次又一次地持续下去。
这给我们一个很大的结论,可以在最后得出。以森林人的整个道德状况事实上是混乱的。他们在一段时间内可能会回到正道,但很快又会走上邪恶的道路。这种循环将继续下去。
这提醒我们,人类的道德状况是脆弱而不稳定的。我们需要寻求神的指引和道德准则,而不仅仅依赖于自己的意愿和欲望。只有通过与神的合作和依靠,我们才能真正改变并走上正义的道路。
总之,以森林人的道德状况是一个重复的循环,他们会时而行善,时而行恶。这表明人类的道德状况是不稳定的,需要神的指引和审判来引导我们走向正义。我们应该谦卑地寻求神的旨意,并努力在我们的行为中遵守他的道德标准。
在以森林人的历史中,每个人都按照自己的眼中看为对的方式行事,因为在那些日子里以色列没有国王。每个人都自行判断对错。这导致了以森林人的历史如何结束的过程。
你能看到这里的连接点吗?因为他们按照个人的眼中看为恶的方式行事,并受到了惩罚。这是以森林人的历史如何结束的过程。
那么为什么他们的行为被主视为恶呢?你如何定义那个恶?你如何描述那个恶?甚至说每个人都按照自己的眼中看为对的方式行事,他们都按照自己认为合宜的方式行事,这是最简单的剪影。
不,什么是罪?威斯敏斯特要义问答中这样说,罪在其最简单的形式中是对神的律法的不服从或违背。
那么邪恶简单地定义为对神的律法的不服从。但这涉及到怎样的假设呢?我要与大家分享两个主要的预设。
首先,伦理的基础是有一位神的存在,这是一个事实。
第二,预设是神有一部律法,实际上在神里面有一个规范,这是超越我们所有人权的绝对规范。
所以请仔细听,事实上,不仅仅是犹太人受这律法的管制。
总之,以森林人的道德状况是一个循环,每个人按照自己的眼中看为对的方式行事。这提醒我们,神的律法是我们伦理的基础,我们需要遵守神的律法,而不仅仅依赖自己的主观判断。我们应该承认神的存在,并努力按照神的律法行事。
神的律法统治着每一个人,每一个神所创造的人都必须遵守神的律法。因此,首先,神和神的律法是伦理的基础,不仅仅是基督教伦理的基础,而是整个人类伦理的基础。
当然,在旧约中有一些律法在基督来临后被废除了,但我们知道道德律法仍然存在,因为道德律法反映了神的品格。这些律法适用于拥有神形象的人类,表明神以个人的方式治理他的创造物,而不是以非个人的方式。
神的存在与神的品格是紧密相关的,神不仅仅是宇宙中的一股力量,神是有道德品格的。当神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人时,他与人立下了约定。我们在约定神学中了解到了这一点。
神与人立下了约定,并承诺以人的顺从来祝福他。因此,每一个由神创造的人都受到这个约定的约束。他们可以否认神的约定或不喜欢神的约定,但他们不能违背神的约定,除非他们背弃了神。
因为我们都是按照神的形象被创造的,所以我们都受到这个约定的约束。
总之,神的律法和人的道德责任是密切相关的。神的律法是伦理的基础,每一个人都有责任遵守神的律法。我们被创造在神的形象中,并与神立下了约定。我们应该尊重并遵守神的律法,以履行我们作为神创造的人的责任。
由于我们是按照神的形象被创造的,神的律法适用于我们,因此我们要专心听从。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基督教的伦理是基于神的律法的,所有基督徒都是神法主义者,我们生活在神法主义的信仰中。
“神法主义"这个词由两个词组成,“神"和"法”,合在一起就是神法主义。以色列人在旷野中遵守神的律法,通过领导他们的摩西和列王,历史得以延续。无论是摩西还是列王,他们都必须按照神的法令和指示来领导,不能按照自己的法律或偏好行事,否则以色列就会失败。
当我们谈论神法主义时,我们要思考一个叫做"他律"的词。“他律"意味着我们受到其他人的统治,这个人是我们之外的。在基督徒的情况下,我们受到神的统治,因为神存在于我们之外,他创造了我们,他统治着我们。
然而,在人类的堕落本质中,他们不渴望神法主义或他律,而是渴望自主权。“自主权"的意思是自律,我们成为自己的法律。最终,我们有权利去做任何我们想做的事情,这是不可改变的。这在《士师记》中以色列人的情况中有所体现,他们按照自己的眼中所为行事。
这种倾向在世界各地都存在。它体现在口号中,比如"Just Do It”。我们对更高的法律没有责任,这在创世纪第3章中有所体现。蛇带来了什么承诺?是自主权吗?
自主权的倾向在这个世界上无处不在。我们对任何更高的法律都没有责任。在创世纪第3章中,蛇带来了自主权的承诺。
总之,神的律法适用于我们,因为我们是按照神的形象被创造的。然而,在堕落的本性中,人类倾向于追求自主权,成为自己的法律。基督徒应该意识到这种倾向,并努力遵守神的律法,接受神的统治,而不是追求自主权。我们应该明白自主权的诱惑,并选择遵循神的律法,以履行我们作为神创造的人的责任。
在创世纪第三章中,我们看到蛇带着自主权的诱惑来到亚当和夏娃面前。蛇说他们吃了禁果后会像神一样知道善恶,这意味着他们可以成为自己的法律,可以在所有道德判断上拥有主权。这就是诱惑的根源所在,即成为自己的主宰。
或许您还记得在COVID期间的一件事,有一位女性在法庭上拒绝戴口罩。她说了一些非常奇怪的话,她说自己有主权,你不能告诉我该做什么。当我读到这个报道时,许多新加坡人感到困惑,我发现这很奇怪,这是什么意思呢?
后来人们发现,这是一个激进的美国运动,由一些人领导,他们认为自己高于法律。这些人自称为主权者,意思是他们受自主权感驱使,认为自己就是法律。
然而,在基督教中,只有神拥有自主权。基督教伦理不是自主权伦理,而是他律伦理,特别是我们基督徒是受神法主义统治的。我们通过神所任命的领袖来接受神的统治。
让我以牧师的角度说一些关于牧养的事情。一般来说,所有的基督徒都希望受神的统治,他们对此没有问题。但他们担心的是坏的人类领袖。
然而,我们应该明白,即使有坏的人类领袖,我们仍然受到神的统治。我们的忠诚应该是对神的律法和指示,而不是对人类领袖。我们应该在遵守神的律法的同时,对不好的领袖保持警惕,并努力寻求合理的解决办法。
总之,基督徒应该明白自主权的诱惑,并选择接受神的统治,遵守神的律法。我们不应该追求自主权,而应该接受神的律法和指示,以履行我们作为神创造的人的责任。即使有坏的人类领袖,我们仍然受到神的统治,我们的忠诚应该是对神的律法和指示。
作为为多个教会服务的人,我经常面临这样的问题:我希望顺服神,但我却有不属灵的领袖。我有些领袖并不按照圣经的真理来领导,而是按照他们自己的偏好。我有些领袖过于控制或者腐败。
当我听到这样的问题时,我们要知道,总是有两种观点来看待这种情况。首先,确实有时候我们在教会中会看到坏的和腐败的领袖,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但我们也有一些信徒过于批评,不够顺从。在某种程度上,他们在属灵上还不够成熟。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常常面临困难的牧养局面。如果有任何信徒无法与他们的领袖或领袖的观点相处融洽,只是主张自己的自主权或拒绝他律,拒绝按照神在教会中指定的领袖来领导,这将带来混乱。
我并不是说教会没有坏的领袖,但我的问题是,坏到什么程度才算是坏?是按照您的主观定义,还是按照圣经的定义?实际上,基督徒应该被他律的原则来引导,我们应该被神指定的领袖所领导,这是通向神法主义的道路,最终是由神来领导。
那么,我们如何应对这个问题呢?这是我向您提出的第二个问题,我们有很多需要讨论的,需要思考的事情。所以我们需要思考。这个改革培训的整个目的不仅是装备你们真理,而且是帮助你们用真理来思考。当我们谈论基督教伦理时,我们受到两个基本原则的引导。
首先,神存在,他有律法。神通过他的律法来统治。神并不仅仅在摩西时代颁布了他的律法,神早已经有他的律法,并且按照律法来治理。实际上,在写成的律法颁布之前,雅各用欺骗的方式获取长子权是错误的,而他自己也知道这是错误的。在写成的律法颁布之前,约瑟知道与他主人的妻子发生关系是错误的。
在创世记中,可以看到在律法颁布之前,人们已经在内心中有了律法,他们知道他们要向神负责。所以,伦理规范的最高、顶峰、最纯粹的来源就是神自己,因为没有人比神更高,没有任何法律高于神。神的律法不是从神之外来的,而是来自神自己的完美。他的律法反映了他整个存在的完美。因为神的完美、圣洁和公义是不变的,所以他的律法的某些方面在我们所有的世代中仍然保持着。
正如神不改变,他的完美也不会变异。他是永恒的神。尽管神可能会在某些特定的文化和社会中不时地施加一些规定,但有一套基于神不变和永恒的完美的规范是不可动摇的。当一个基督徒声称相信圣经中的上帝,但同时相信没有道德绝对真理时,他直接违背了神的律法。实际上,同时相信上帝和道德相对主义是一个错误的说法。我理解有时人们会被文化中的常见术语所诱惑,而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有时我们听到人们说每个人都是不同的,所以没有道德绝对真理,你认为是对的,不一定是我认为是对的。
但是,不知不觉中我们接受了这些说法,而没有深入思考它们的实际含义。事实上,我要说如果你不相信存在道德绝对真理,那么你不能成为一个基督徒。
作为基督徒,我们相信神的律法是基于他永恒不变的品格。我们相信存在道德绝对真理,这些真理不受文化、个人喜好或主观意见的影响。这些道德绝对真理是基于神的智慧和完美,它们指导我们的行为和决策。
因此,相信道德绝对真理是与神的律法相一致的,而道德相对主义与永恒法则发生直接冲突。作为基督徒,我们应该坚守神的道德标准,寻求遵守他的律法,并在我们的生活中体现出神的正确性和圣洁。一项关于基督徒离婚率的研究以及基督徒堕胎率的问题。这些数据确实令人担忧,因为它们显示出自称基督徒的人在婚姻和生命价值的问题上可能没有始终遵循上帝的道德标准。
作为基督徒,我们相信上帝的道德标准是绝对的,我们应该顺服上帝的权威并接受上帝的统治。这意味着我们应该努力遵守上帝的教导,包括关于婚姻和生命的教导。
关于离婚率,研究表明自称基督徒的人的离婚率与非基督徒相近甚至更高。这可能是因为一些自称基督徒的人在婚姻中没有始终遵循上帝的原则和教导,没有将婚姻视为神圣的约束。
关于堕胎率,同样有数据显示自称基督徒的人也可能面临堕胎的问题。作为基督徒,我们相信生命的圣洁和尊严,堕胎违背了这一信念。基督徒应该提供支持和替代方案,并倡导保护未出生儿童的权益。
这些数据的存在提醒我们作为基督徒需要不断地反思和努力,确保我们的行为与我们的信仰相一致。我们应该持守上帝的道德标准,努力在婚姻和生命的问题上遵循上帝的教导。同时,我们也应该提供支持和鼓励给那些在婚姻和生命问题上面临挑战的人们,引导他们回到上帝的道路上。
最后,我们要记住作为基督徒,我们并不完美,我们都会犯错。但是,当我们犯错时,我们应该寻求上帝的宽恕,并努力在上帝的恩典和引导下成长和改变。研究显示在墮胎者中,超过一半与基督教有关联。尽管这些数据是针对美国的,但我们可以推断出墮胎率在其他地区可能也存在类似的情况。新加坡作为一个容易受到西方文化影响的地区,也可能受到这种趋势的影响。
在这种文化同化的过程中,我想提出两个问题供你思考。首先,你在这个问题上的立场和看法是什么?其次,面对这个时代中某些人的价值观和规范,你对周围的人持有怎样的道德观?
我们可以一起讨论这些问题,也许我们需要感恩我们拥有道德真理的指引。我们不仅需要学习定义我们的道德观,还需要学习如何按照正义的真理思考。我们的教会常常受到各种事物的冲击,而我们常常不知道如何防守,容易受到文化的影响。
感谢上帝赐予我们宝贵的教导,感谢上帝赐予我们基督教伦理和其基础。我们知道这个世界充满了诱惑,但我们也有上帝所给予的真理来保护我们的心灵和身体,让我们帮助彼此过上正义的生活,用纯洁的心看待世界。让我们将这些问题交托给上帝,让我们有一个美好的教导,愿上帝在我们的讨论中赐福。阿门。
结语
在文化同化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思考自己在道德观和基督教信仰方面的立场和位置。尽管道德相对主义在当今社会中流行,我们作为基督徒应该坚守上帝的道德真理,并以爱和理解的心态对待他人。让我们将这个议题交托给上帝,寻求他的智慧和力量,以在这个多变的世界中过上合乎他旨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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